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与器件中试基地技术委员会受广西师范大学的委托,是中试基地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
技术委员会由电化学能源材料与器件中试基地等领域的知名同行科学家组成。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需涵盖电化学材料、新能源材料、功能材料、材料工程、二次能源器件工程和冶金工程等不同学科领域,以保证技术委员会能从相关领域的不同学术角度对中试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内容实施有效指导。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0名。
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广西师范大学聘任。
技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指导中试基地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 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3) 评议中试基地的研究成果。
(4) 评估中试基地固定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
(5) 听取和审议中试基地主任的工作报告。
(6) 审查和建议中试基地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
(7) 通过讲学、短期工作、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中试基地的研究工作。
技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 每年召开1次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2) 每年进行1次课题基金评审。
(3) 技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4) 平时使用各种通讯方式与中试基地保持紧密联系。
技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中试基地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技术委员会审议,征求技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中试基地应为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通过各种方式,为技术委员会了解中试基地的工作创造条件。
技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中试基地的工作。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常性的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其正常作用的成员,由中心务会报请技术委员会主任和广西师范大学批准,可免去其技术委员会成员资格。
中心务会负责组织技术委员会的换届聘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