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各种研发文件资料、有关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基地相关的规章制度。
2、技术保密内容:生产工艺、技术、配方、技术控制参数、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产品设计、工艺流程、产品试制试验报告记录及参数等有关的技术文件。
3、签定技术保密合同。
4、做好本基地技术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单位、人员泄漏及出卖基地的技术秘密或采用“变相、假手”方法进行泄漏技术保密材料。
5、不得利用任何借口、节假日、出差、参观之便擅自为同行外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性服务及资料(包括传授技术、指导生产、产品设计试制方案等)
6、不得擅自带外人到基地参观及在存放保密资料处停留,不得借同行外单位进入本基地参观之便而向其泄漏或提供借阅技术文件资料。
7、不得利用工作上使得和职务上权力以及基地名义,私自向同行外单位提供各种商业、技术资料或采用变相假手方法进行泄漏出卖基地商业技术情报及资料,以及从事各种泄密的中介活动。
8、在调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以及解除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与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本基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向其提供技术。
9、对外泄漏基地技术秘密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同时根据合同法及劳动法相关的条款规定追究其责任。